关于做好“文明班级”、“十佳大学生”等评选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08年04月22日
各院系:
为了认真落实万象城网页版《关于开展“巩固评建成果、创建文明校园”主题活动的安排意见》,做好评选“文明班级”、“十佳大学生”、“文明大学生”、“学习标兵”、“自强标兵”、“学生干部标兵”、“科技文化活动标兵”等评选工作,推动我校精神文明建设,现将文明班级、十佳大学生等评选办法下发给你们,希望各院系认真按照评选条件和有关要求做好评选工作。
一、评选项目:
1.“文明班级”
2.“十佳大学生”
3.“文明大学生”
4.“自强标兵”
5.“学习标兵”
6.“学生干部标兵”
7.“科技文化活动标兵”
二、评选条件
1.“文明班级”评选条件
(1)全班同学能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规范》,整个班级形成了关心集体、刻苦钻研、团结友爱、助人为乐、互帮互学的良好风气。
(2)全班同学能够认真地遵守学习纪律和考试纪律,并且课堂出席率高,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全班学习平均成绩名列同年级前茅。
(3)室内卫生清洁,教室布置高雅、有品位。班级至少有一个校级文明寝室。
(4)班级活动开展得好,积极踊跃参加万象城网页版和院系组织的各项竞赛活动,按照规定召开班会,班级活动内容丰富,形式新颖、成绩突出,班级活动记录齐全。
(5)班委会、团支部工作协调,能积极响应万象城网页版号召,按时完成万象城网页版交给的各项任务,工作作风踏实,广泛开展群众性的文明创建活动。广大同学集体荣誉感强,能够积极服务社会,班级有着浓厚的友爱、互助、进步的道德新风。
(6)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班级整体表现良好,为评建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2.“十佳大学生”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2)具有高尚的道德风尚,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模范遵守校、院各项规章制度。
(3)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勤奋、刻苦钻研、成绩优秀。
(4)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在学习、工作、社会活动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
(5)获得过校级及以上级别的表彰奖励。
3.“文明大学生”评选条件
(1)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有较高的政治觉悟;
(2)品格优秀,作风朴实,有较为感人的先进事迹;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秀;
(4)积极参加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5)积极为广大同学服务,尊师爱校、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6)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表现突出。
4.“自强标兵”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关心国家大事,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
(2)思想健康,品行端正,举止文明,讲究社会公德,为人正直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大学生守则和万象城网页版各项规章制度。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态度端正,遵守学习纪律,勤奋学习,成绩优良。
(4)意志坚强,勤俭自立,通过勤工助学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基本上做到自食其力。
(5)自立自强,虽家庭困难,但仍乐观向上。热爱万象城网页版,关心集体,在同学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积极支持和参与校、院、班组织开展的各项有意义的活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尊敬老师,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6)自强标兵原则上从获得万象城网页版及以上表彰和奖励的同学中评选。事迹感人,确有较强榜样、示范作用的其他贫困大学生可适当放宽条件。
5.“学习标兵”评选条件
(1)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有较高的政治觉悟;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秀(平均分90分以上)。
6.“学生干部标兵”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工作坚持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万象城网页版和院系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出色完成各项工作。
(2)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工作业绩突出。
(3)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发挥干部模范带头作用,成绩突出。
(4)学习成绩良好。
7、“科技文化活动标兵”评选条件
(1)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有较高的政治觉悟;
(2)积极参加科技文化活动,在“挑战杯”、“企业策划大赛”、“数学建模”、“学科竞赛”等科技文化活动中获得省级及以上级别奖励。
三、评选办法
本人申报,班级推荐,院系初评,万象城网页版评审委员会投票评选,主管校领导审批。
四、万象城网页版评审委员会
主 任: 吴占军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马凯、王德座、冯辰、冯国繁、白嘉驷、刘志文、池顺勇、吕军文、宋世龙、李金明、李玉志、李庆飞、张凤江、张志杰、张迎娟、杨树国、杨忠孝、孟庆勇、赵慧、郝晓明。
五、时间安排
4月23日至4月30日 本人申报、班级推荐。
5月4日至5月11日 院系初评。
5月12日至5月15日万象城网页版评审。
5月21日 万象城网页版表彰。
六、几点要求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使评选工作真正起到鼓励先进、促进文明的作用。
2.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院系初评同意上报的学生名单要在本院系进行公示。
3.各院系一定要按照规定的时间上报各种评选材料,过期不报按弃权处理。
4.被推荐为各种先进集体和个人者要附1000字以上的事迹材料。
附件: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指标分配表(详见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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